
国家安全局工作发现,部分犯罪分子出示国家安全部等机构的红字文件,以参与化学物质“SB2O7HG2”(俗称“汞红”)贸易牟利为名,对无礼之人精心诈骗其钱财。近日,国家安全局会同有关部门破获了“红汞骗局”案件。骗局细节今日曝光,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,保护好自己的“钱袋”。行之有效的信息,编织财富梦想。 20世纪90年代,有人提出“俄罗斯红水银”概念,以相关原材料具有较高的战略和经济价值,八卦作品与苏联解体后流入黑市的原材料有关,并以“稀有物品”为由实施诈骗。近年来近日,不法分子又对这一老骗局进行了新花样,声称“红汞”具有很高的“医疗价值”和“抗癌作用”,并声称投资者通过参与“红汞”跨境交易可以获得高额“中介费”和“便利费”。诈骗团伙成员扮演多重角色。他们冒充“海外公司员工”,虚构国内“总代理”、“发货人”、“检验员”等身份,精心粉饰“红水银”贸易市场“充裕”的假象,伪造价值数百万甚至上亿元的“交易记录”。不法分子去除人设,利用“官方背书”来增强骗局的可信度,冒充“将军”、“领导”、“秘书”等官方人员,制造可以获得“国家战略储备资源”的假象。犯罪分子还参考网上流传的政府官方文件“模板”网络上,国家安全部等机构的红头文件,造出“国家安全部每年都会有类似文件批准‘红汞’交易”的信息,谎称购买“红汞”是授权、经大宗国际授权进行经济活动的“授权销售”叙事,骗取受害人信任。图为伪造文件的图案。这份假官方文件 国家安全部的巧妙设计就是为了骗你赔钱。犯罪分子大范围寻找目标,以“便利交易获取高额中介费,但支付部分需要预付”为借口,诱导投资目标。有些人受想象心理驱使,对骗局深信不疑,甚至竞相充当“独家代理”。当犯罪分子签署一份所谓的他们与受害人签订“合同”,巧妙地冠以“检验费”、“检验费”、“保证金”等名目,多次索要预付款,然后以“交易失败”、“货品不纯”等因素挪用款项,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失。一些人意识到自己受骗后,索性加入诈骗团伙,效仿诈骗他人的伎俩,导致骗局像病毒一样蔓延开来。国安局协同有关部门,依法对犯罪分子开展刑事打击,斩断“红汞”诈骗链条。国家安全局提醒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79条规定: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、诈骗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构成犯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如果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冒充人类警察实施诈骗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80条规定:遗忘、变造、买卖、盗窃、盗窃、毁坏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广大人民群众应该擦亮眼睛,提高警惕,不要相信任何打着国家安全机构旗号从事各种商业活动的人。如发现盗取国家安全局公文、冒充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等线索,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局举报受理热线、网络举报平台(www.12339.gov.cn)、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,也可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保卫局举报。来源:安平/“国家安全部”微信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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